滅火原理、滅火方法的分類及特點
滅火的基本原理
根據燃燒的基本條件,任何可燃物產生燃燒或持續(xù)燃燒都必須具備燃燒的必要條件和充分條件。因此,火災發(fā)生后,滅火就是破壞燃燒條件、使燃燒反應終止的過程。
水滅火劑。
水是最常用的滅火劑。水能從燃燒物中吸收很多熱量,使燃燒物的溫度迅速下降,使燃燒終止。水在受熱汽化時,體積增大1700多倍,當大量的水蒸氣籠罩于燃燒物的周圍時,可以阻止空氣進入燃燒區(qū),從而大大減少氧的含量,使燃燒因缺氧而窒息熄滅。
氣體滅火劑
氣體滅火劑的使用最早始于19世紀末期。由于氣體滅火劑具有施放后對保護設備無污染、無損害等優(yōu)點,其防護對象逐步向各種不同領域擴充。由于二氧化碳的來源較廣,利用隔絕空氣后的窒息作用可成功抑制火災,因此早期的氣體滅火劑主要采用二氧化碳。
泡沫滅火劑
高倍數(shù)泡沫滅火系統(tǒng)替代低倍數(shù)泡沫滅火系統(tǒng)是當今發(fā)展的趨勢。高倍數(shù)泡沫滅火劑的發(fā)泡倍數(shù)高(201-1000倍),能在短時間內迅速充滿著火空間,特別適用于撲滅大空間火災,并具有滅火速度快的優(yōu)點;低倍數(shù)泡沫滅火劑主要靠泡沫覆蓋著火對象表面,將空氣隔絕而滅火,且伴有水漬損失,所以它對液化烴的流淌火災、地下工程、船舶、貴重儀器設備和物品的滅火是無能為力的。
干粉滅火劑由一種或多種具有滅火能力的細微無機粉末組成,主要包括活性滅火組分、疏水成分、惰性填料,粉末的粒徑大小及其分布對滅火效果有很大的影響。窒息、冷卻、輻射及對有焰燃燒的化學抑制作用是干粉滅火效能的集中體現(xiàn),其中化學抑制作用是滅火的基本原理,起主要滅火作用。干粉滅火劑中的滅火組分是燃燒反應的非活性物質